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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庆期间校园稳定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9-29     浏览次数:

各单位:

    为了确保国庆期间校园安全稳定,使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平安、快乐、祥和的节日,现就做好国庆期间校园稳定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党的十九大召开在即,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当前校园安全工作,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紧绷安全之弦,加强对校园安全工作的领导,坚决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工作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提前安排,积极防范,妥善处置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的各类问题,真正做到“尽好自己的职、办好自己的事、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切实维护校园的安全稳定。

    各单位要在放假前,采取多种形式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引导师生对当前社会形势作出正确判断,做到不信谣、不传谣;提醒教职工外出时锁好门窗,关闭电源,做好办公室防火、防盗工作;教育有机动车的师生员工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超速行驶,不酒后驾车。各学院(系)、班级要加强假期期间学生的安全管理,教育离校学生要注意自身安全,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不要到危险地域旅游;要指定临时安全负责人,加大对学生宿舍的安全监管力度,严禁学生在宿舍使用电炉、私拉乱接电线;学生管理人员要深入到广大学生中去,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并做好心理健康咨询工作。后勤服务中心要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工作,加强车辆管理,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措施,切实加强各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

    各单位要加强信访管理,及时协调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解决突出问题,维护职工利益,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学工部、研工部、国际学院要严格学生请销假制度,加强对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的教育管理,随时掌握学生外出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宣传部、网教中心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大网络信息监管力度,加强对有害信息的控制,防止有害信息上网传播;后勤处要加强学生食堂、配电室、蓄水池、油库、特种设备等重点要害部位的管理,加大安全防范力度,防止意外事件发生;教务处、国资处、科研院及各学院要加强对实验室的安全管理,重点做好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好节前安全检查工作,排查各类安全隐患;校医院要加强对流行性传染疾病的防控工作,采取有力措施防止疫情在学校传播;基建处、后勤处要加强对校内基建、修缮项目的管理,加强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检查,落实各项安全制度,严防各类事故;保卫处要加强校园巡逻,加大重点要害部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负起全校安全值班和安全防范工作的检查督促工作责任,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各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对本单位不能解决的隐患,在加强安全防控的同时,将相关情况送保卫处备案,并报学校研究解决。

    三、严格值班,灵通信息

    国庆期间,各单位要切实安排好值班和安全巡查工作。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积极进行安全巡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重点要害部位、防火重点单位及案件多发区域要落实专人值班,建立巡查记录。后勤服务中心要加强对家属住宅区的安全管理,加大巡查、盘查力度,严禁闲杂人员和外来人员出入;资产经营公司要对负责管理的家属区、宾馆进出人员和住宿人员严格审查登记,提醒客人遵守安全规定,防止各种意外事故。各单位在“国庆”期间要切实做到值班不挂空档,巡查不留死角,严防各类事故和案件发生。

    为了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党委校长办公室、保卫处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电话:87082809(校长办公室)、87082876(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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