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葡萄酒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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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酒学院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9-12     浏览次数:

 

院属各部门: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办研发〔201817号)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校研发[2018]14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长:胡俊鹏  房玉林   

副组长:刘        邓亚丽

  员:赵星宇      张艳芳  袁照程  陶永胜(教师代表)   

  书:赵星宇

职责:根据学校的要求全面负责学院推免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查。其中,王玲具体负责制定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赵星宇具体负责制定监督管理细则和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承诺书,秦义具体负责制定科研潜质考核办法和推免工作奖励指标推荐办法。

二、遴选条件

符合《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校研发[2018]142号)相关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相应推荐资格的推免生。

三、指标分配

2019年我院学生可申请的推免生推荐指标分为专项推荐指标和普通推荐指标,其中专项推荐指标包括双一流建设指标、推免工作奖励指标、特长生、研究生支教团和“2+3”辅导员。

各类指标共计20名,其中“双一流”建设指标7名、推免工作奖励指标2名,普通推荐指标11名。特长生、研究生支教团和“2+3”辅导员指标类型由学院组织学生积极申请,研究生院、团委和学生处负责推免生遴选。

我院学生可积极申请学校研究生支教团专项指标、“2+3”辅导员专项指标和特长生专项指标。

四、工作安排

学院2019年推免生工作具体按照《葡萄酒学院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附件1)执行。

(一)准备工作: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学校相关文件和学院实际制定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监督管理细则、科研潜质考核办法等,报研究生院备案后公布实施。学科办负责将学院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上传至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

(二)学生申请:符合基本条件并自愿申请专项推荐指标和符合基本条件并自愿申请普通推荐指标的学生分别于91218:00前和91518:00前填写“2019年推免资格申请表”(附件2)”后交到葡萄酒学院人才培养办公室(621),逾期视为放弃推荐资格。并填写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承诺书,承诺书经学院主管院长签字确认后提交学院保管。

(三)名单公布:人才培养办在学院网站上公布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名单(含各专项),并负责通知到每位学生。

(四)心理测试:学院人才培养办联系心理咨询中心对申请学生进行心理测试。

(五)拟推荐名单确定:学院依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校研发[2018]142号)对符合条件且心理测试合格的学生进行面试。其中专项推荐指标面试时间为913日上午8:00,地点为食品学院四楼会议室;普通推荐指标面试为918日上午8:30,地点为葡萄酒学院613会议室。最终根据综合排名确定推免生拟推荐名单。具体面试考核办法见附件1和附件6

(六)公示:推免生拟推荐名单须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需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3个工作日。

(七)材料报送:

914日前学院完成推免工作奖励指标的推免工作,并协助学科群完成双一流指标的推免和材料报送工作。

917日前学院人才培养办将特长生推免生拟推荐学生汇总表及支撑材料报研究生院招生处。

920日前,学院将推免生拟推荐学生汇总表(附件3)纸质及电子文档报研究生院招生处。

五、其它事项

(一)符合推荐资格的学生可自由申请专项推荐指标的一种类型或普通推荐指标。同一时间段每人限申请一种推荐类型。已确定拟推荐的学生不得重新申报。

(二)专项推荐指标按学院、学科群专项指标管理要求推荐,为我院“双一流”建设服务。

1. 专项推荐指标由学院和学科群组织专家进行统一遴选。

2. 特长生、“研究生支教团”、“2+3辅导员”由人才培养办组织我院学生积极申请。

3. 特长生由学院人才培养办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特长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办法》(研院[2018]19号)组织学生申请,并将推荐结果排序后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审核选拔。

(三)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报省级教育招生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视情节暂停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3年,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四)申请推荐的学生,如对遴选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内,可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提出复议申请(附件4)。

推荐工作政策性强、时间紧,请各相关办公室和工作人员高度重视,做好推荐政策的宣传和解释,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开展推荐工作,坚持标准,择优选拔,确保公开、公正、公平,杜绝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学院根据《葡萄酒学院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监督管理细则》(附件5)开展推免生工作的监督工作。

(五)本通知由学院人才培养办公室负责解释。

 

 

 

葡萄酒学院

2018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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