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二类科研绩效扣除20%之后以各类成果赋分方式发放(扣除部分为学院涉及科研重点工作津贴及各平台管理人员),发放总数除以总分值即为每分对应的金额。
成果包括学校一类科研奖励之外发表的论文、授权专利、专著、各种科研奖励等。
(1)发表论文:指一作或通讯作者,共同第一或共同通讯的文章不重复计算。其中,SCI论文3区按20分/篇,4区按10分/篇;EI按10分/篇。社科类SSCI论文等同于自然科学SCI论文,CSSCI论文按10分/篇。
(2)专利:国家发明专利按20分/件、软件著作权10分/件。
(3)出版著作:正式出版著作按30分/部。
(4)科研奖励:省级二等奖50分/项、省级三等奖40分/项;地市特等奖30分/项、地市一等奖20分/项。(具体得分由项目主持人分配)。
葡萄酒学院
2020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