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葡萄酒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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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发展对象推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10     浏览次数:


各党支部、团支部:

根据学校发展对象教育培训工作安排,结合学院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现将2023秋季学期发展对象推优工作安排如下:

一、发展对象推优的条件

1.经学院党委批复过的入党积极分子或入校之前在原学校被批复的入党积极分子,并且培养期满1年。

2.已参加过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并通过考核取得结业证书(有效期3年)。

3.本科生上一学年素质能力测评及上一学期学习成绩原则上位于专业年级前60%。

4.“推优”的具体条件按《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校党发﹝2020﹞78号)文件实施。

二、推荐渠道

1.班级团支部推优

2.学院分团委推优

三、推荐比例

(1)团支部推荐比例:本科生发展党员指标数共计18个,研究生发展党员指标数共计2个,结合各党支部、团支部实际情况,将具体推荐名额分配如下。

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学习单位或毕业的积极分子不再参与本次发展对象推优工作。

党支部

发展党员

指标数

班级

发展对象

推优人数

大学生第一党支部

6

2001

1

2002

1

2101

3

2102

3

大学生第二党支部

6

2003

1

2004

1

2103

3

2104

3

大学生第三党支部

6

2005

1

2006

1

2105

3

2106

3

葡萄酒学硕士研究生党支部

1

2022级硕博班

1

2023级硕博班

1

葡萄学硕士研究生党支部

1

2022级硕博班

1

2023级硕博班

1

2秋季学期学院分团委学生会(本科)发展党员指标数共1发展对象推优人数1名。

四、工作程序:

1.符合条件的同学填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共青团推优入党登记表》(附件1),并按时向团支书书记提交。在召开推优会议之前,由团支部书记联系指导本团支部的党支部,由党支部委派党员指导团支部开展推优工作。

2.团支部组织召开“推优”会议。具体流程如下:

(1)须有团支部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到会方可进行;

(2)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符合“推优”条件的候选人情况;

(3)候选人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行、作用发挥、执行纪律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重点介绍入党动机和接受培养教育的体会认识;

(4)参会人员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评议,赞成人数达到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以上的候选人,进入考察环节。

(5)团支部委员会对推选出的候选人进行考察,考察不唯票,结合日常表现情况,提出团支部意见,确定初步推荐对象名单推荐对象填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共青团推优入党登记表》(附件1),团支书签字;团支书按照推荐顺序填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共青团推优入党汇总表》(附件2),以上材料以团支部为单位上报各归属党支部(见附件3)。

(6)各党支部结合发展对象的培养情况及学院年度党员发展计划,召开支委会讨论确定人选,并将确定人选和备案报告报学生党建负责人袁伟

(7)学院党委统一批复。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团支部要严格把握推荐对象的基本条件,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于违反纪律的相关负责人,取消其“推优”资格并进行批评教育和纪律处分。

2.督促指导。请各党支部指导和督促团支部开展入党积极分子推优工作。

3.按时上报。本次推优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团支部发展对象“推优”工作最终提交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101618时,纸质版(附件1、附件2)交给各党支部组织委员,电子版(附件2)发送至邮箱1984852811@qq.com。各党支部请于2023年102612点前将支委会讨论确定的名单和备案报告提交给学生党建负责人袁伟



葡萄酒学院党委

2023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