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班:
根据学校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认定复核工作的相关要求,经本人申请、班级评议、学院复核,现补充认定何**(学号2024S10188)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定等级为特别困难。
学生郭**(学号2024S10184)目前已办理退学手续,将停止国家助学金发放。
特此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4月1日-4月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反应。
联系人:魏进红
联系电话:029-87092143
联系邮箱:17854160032@163.com
葡萄酒学院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