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葡萄酒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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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酒学院2007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安排意见 

作者:             发布日期:2007-10-19     浏览次数:

各学生班:
  根据学校有关做好2007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通知要求,为了积极做好我院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成立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组。
  组长:李芳林
  副组长:杨春明
  成员:辅导员、全体班主任、院团工委副书记、学生会主席
二、成立班级学生资助评议小组,由班主任、团支书、班长和3-5名学生代表组成,负责本班评议推荐工作。
三、评定对象及评定名额。
  1、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我院资助名额为6名,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我院奖励资助名额为14名,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四.评定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国家奖学金要求学生上学年度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在本班前10%。
  5、国家励志奖学金要求学生上学年度学习成绩排名在本班前30%,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本班前50%,并且是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四、具体要求。
    1、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程序要严格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大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暂行办法》(校学发[2007]298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校学发[2007]299号)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办法》(校学发[2007]300号)文件执行。
    2、书面材料评审
  各班应上报的书面材料有:
  (1)国家奖学金申请者书面申请。
  (2)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获奖学生的申请表(附件4)及2006-2007学年成绩单(要求按教务网站格式统一打印并加盖公章)。
  3、时间要求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要求时间紧,要求各班在2007年10月20日前必须将相关材料递交辅导员办公室进行汇总,没有按照时间提交相关材料的学生将视为自动放弃。
  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涉及到学生的切身利益,希望各班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评定办法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此项工作,评定过程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附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葡萄酒学院党总支
                                       二??七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