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工程硕士研究生是与工程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性学位。工程硕士应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掌握本专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宽广的知识面,有独立担负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工作的能力。
二、招生领域 工程硕士学位代码430100
水利工程(430115)、农业工程(430128)、环境工程(430130)食品工程(430132)、生物工程(430139)
三、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2008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
2.2007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四、报名方法
采用全国统一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网上报名工作启用全国统一报名平台,2011年7月1日至14日期间,报名考生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chinadegrees.cn,以下简称“学位网”),“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统一报名系统”( 以下简称“网报系统”)按要求填写、提交考试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护照证件照片标准)。现场确认前可随时浏览、修改相关信息。网报成功后,生成《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样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核准相关信息并打印。
7月15日至18日到现场确认点(具体确认地点在我校网站通知)缴纳报名费、验证、确认报名信息。同时领取《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考试考生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认真阅读。考生须持规定的身份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至现场确认点,由工作人员核验,通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鉴别仪验证报名信息,并拷贝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内数码照片文件(持护照者除外),除本人在报名系统打印生成的《报名登记表》上签字确认外,还需由现场两名工作人员同时在《报名登记表》签名。考生提供的近期电子照片将在《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表》、准考证、成绩单上使用。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一律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只进行网上报名未到指定现场报名点办理照相等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
五、资格审查
考试成绩发布后(约在12月上旬),通过学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按要求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交学校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因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而未被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考试时间地点
全国联考时间:2011年10月29日、30日,考生入场考试时将核验准考证、身份证件。
全国联考地点:在准考证上通知,2011年10月15日后,考生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
七、考试科目和考试方式
第一阶段,考试科目:资格考试(英文名称Graduate Candidate Test,简称GCT)。
考试方式:全国联考,GCT考试的命题及阅卷工作由教育部学位中心统一组织全国联考,考生当年只可选择1个单位报考。GCT考试成绩当年有效。GCT考试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数学基础、逻辑推理、外国语(语种为英语、俄语、德语和日语)运用能力测试,GCT试卷满分400分,每部分各占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
第二阶段,我校组织专业课考试(2012年1月上旬结束)。 达到我校规定的GCT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持本人的GCT成绩,到相关学院参加专业课考试。
陕西省以外地区报考我校的考生,已参加了全国联考,现参加专业课考试者,同时收取专业课考试费80元,用于专业课的命题、制题、传递试题、阅卷等。请参加专业课考试的考生于12月底前将考试费交到校计财处。
参加第二阶段考试的所有考生需填写《2011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以下简称《第二阶段登记表》。考生的《第二阶段登记表》连同第二阶段的考试资料(包括笔试试卷、面试记录等)一并存档备查。
八、录取
根据考生的GCT、专业课考试成绩和复试结果择优录取。
录取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得超过我校当年录取总人数的10%。
录取“水利工程”、“农业工程”领域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所占比例可单列,但不得超过该领域当年录取人数的20%。
录取调剂工作,限在考生报考院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院校之间进行,不进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院校之间的调剂录取。
九、学习方式和年限
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在职方式,由学校导师与研究生所在单位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为副导师,共同负责培养和指导。学习年限为三年,最长不超过五年。在校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六个月。
十、学位授予及收费标准
工程硕士修满培养计划规定的学分,完成学位论文,通过答辩后,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查通过,可授予工程硕士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办统一印制的工程硕士学位证书。
工程硕士学费为15000-26000元/人。
十一、其他
1.录取为工程硕士的在职人员,一律不转户口、人事档案,在学期间仍为原单位在职人员,
享受原单位工资福利待遇。原单位需与学校签订工程硕士培养协议书。
2.为了保证培养质量,禁止异地办学。
联系单位: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处 邮编:71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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