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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酒学院关于单项实验定额暂行规定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 2015-08-12      浏览次数: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院教学实验室的规范化管理工作,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实验教学工作规范,特对我院本科生课程实验、教学实习等教学环节制定单项实验定额的暂行规定。


  1.要求各教研室每学期组织以课程组为单位,对下学期所开含实验、实习的课程,根据课程(实验、实习)教学大纲,参考上学年有关实验项目分组实验的单项实验定额及实施情况,确定下学期各个实验项目分组实验的单项实验定额。(附件 “单项实验定额卡”空白表每学期由学院教学秘书随教学任务书发给各教研室。)


  2.单项实验定额的确定包括确定各个实验项目分组实验所需仪器设备、玻璃器皿、试剂、原料、辅料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耗电量、用水量;以及实验、实习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等。要求准确填写“单项实验定额卡”中各栏目。参加讨论、确定实验定额的教师均要亲笔签名,签署日期。最后由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名。


  3.对于有实验、实习产品的项目,要求在第4栏内填写实验、实习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等内容。对于产生废液、噪声、废气、固体废弃物的项目,要求在第5栏内填写实验预计产生的废液、噪声、废气、固体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及其达标排放的标准、措施。


  4. 参加讨论、确定实验定额的教师均要亲笔签名,签署日期。最后由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名。填写完整的“单项实验定额卡”原件随教学任务书返还给学院教学秘书,存入学院课程建设档案盒,复印件一份随实验课任务书交给有关实验室主任。

 

附件:葡萄酒学院葡萄与葡萄酒专业单项实验定额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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