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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26     浏览次数:

各学院(系)、有关处(室):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推免工作的政策和原则。

组  长:罗  军  闫祖书

副组长:王进义  陈遇春 王文博

成  员:赵武军  张  静  宋广林  陈帝伊  李国龙

单卫星  马锋旺  姚军虎  胡笑涛  赵敏娟

王绍金  李海华  付少平(教师代表)  陶士珩(教师代表)

田霄鸿(教师代表)

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

(二)各学院(系)应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书记、院长(主任)任组长,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副主任)、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副主任)、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任副组长,相关教师代表、管理干部为成员,制定本学院(系)推免工作实施细则、监督管理细则、科研潜质考查指标体系,具体负责本学院(系)推免工作。

二、遴选条件

符合《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校研发〔2018〕142号)相关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相应推荐资格的推免生。

三、指标分配

(一)2021年我校推免生名额为1065名,其中:“研究生支教团”15名;“双一流”学科群319名,“拔尖创新人才计划”31名,“卓越农林人才计划”92名,“特长生”30名,“2+3辅导员”20名,“奖励指标”32名;普通推荐指标526名。

(二)普通指标2021年度k1、K2、K3的分配系数分别为0.7、0.2、0.1,普通指标计算方法见《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校研发〔2018〕142号)。

(三)各学院(系)、“双一流”学科群、党委学工部、团委等推免生指标分配情况(详见附件1)。

四、工作安排

(一)准备工作:各相关单位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相关文件,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推免工作实施细则、监督管理细则、科研潜质的考查指标及分值体系等,明确遴选要求和程序,报研究生院备案后公布实施;各推荐单位须将本单位推免工作实施细则上传至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

(二)名单公布:各学院(系)公布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名单(含各专项)。

(三)学生申请:符合基本条件且持有相关专业导师推荐信的学生向所在学院(系)及相关专项遴选单位提出申请,填写“2021年推免资格申请表”(附件2)、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承诺书,承诺书经所在学院(系)主管院长(主任)签字确认后提交所在学院(系)保管。

(四)心理测试:由学生工作处(党委学工部)牵头组织,各遴选单位联系心理发展与教育中心确定申请资格学生心理测试的具体事宜。

(五)拟推荐名单确定:各遴选单位依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校研发〔2018〕142号)对符合条件且心理测试合格的学生进行综合考核、排名,确定本单位推免生拟推荐名单。

(六)公示:推免生拟推荐名单须在本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需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3个工作日。

(七)材料报送:

9月29日各单位将特长生拟推荐学生汇总表(附件3)及支撑材料报研究生招生处,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审核。

9月30日各单位将推免生拟推荐学生汇总表(附件4)纸质及电子文档报研究生招生处。

(八)复审、公示:10月4日研究生院汇总各单位推免生拟推荐学生名单,并交由教务处、学生处复查学生遴选资格、学籍信息等。复查结果无误、无异议,研究生院将推免生名单提交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的推免生名单在校园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九)成绩单准备:教务处根据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的推免生名单准备考生成绩单。

(十)名单上报:10月8日前,研究生院会同教务处统一上报推荐资格名单和学生成绩单。

五、其它事项

(一)推荐单位须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要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

(二)推荐单位须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不得以遴选推免生为目标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替代学生的学业成绩。

(三)推荐单位可将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外语水平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因素纳入科研潜质考查指标体系,合理设置所占权重及单项指标上限分值,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推荐单位要对申请学生进行综合考查,全面衡量考生的科研潜质能力,确定学生科研潜质分值。

(四)所有申请推荐资格的学生至少应有一位当年具有招生资格的相关专业导师推荐。

(五)符合推荐资格的学生可自由申请专项推荐指标的一种或普通推荐指标。同一时间段每人限申请一种推荐类型。已确定拟推荐的学生不得重新申报。

(六)专项推荐指标按学校专项指标管理要求推荐,为我校“双一流”建设服务。

1.“卓越农林人才计划”、“推免工作奖励”由学院(系)按照相关办法择优推荐,确定推荐资格名单。

2.“双一流”学科群建设,面向符合条件的全校学生公开选拔,各学科群组织专家或招生学院(所)对申报本学科群的学生统一遴选。

3.“研究生支教团”、“2+3辅导员”、“拔尖创新人才计划”分别由团委、党委学工部和创新实验学院按照相关办法择优推荐。

4.“特长生”由学院(系)按照相关办法择优推荐,将推荐结果排序后报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组织相关专家对各学院(系)特长生材料审核,并依据学院(系)特长生申报的质量与数量及全校特长生推荐指标数确定特长生推荐名单。

(七)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按有关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八)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回避规定》(校研发〔2020〕106号)等文件,严格执行回避规定,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向学院(系)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系)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九)申请推免的学生,如对遴选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内,可向申请单位的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或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电话:029-87080155;邮箱:ybgsh@nwafu.edu.cn)提出复议申请(附件5)。

推荐工作政策性强、时间紧,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依法办事,科学规范工作,做好推荐政策的宣传和解释,严格按照本通知和下达的推荐指标开展推荐工作,坚持标准,择优选拔,确保公开、公正、公平,杜绝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

附件:

1.2021年推免生指标分配表

2.2021年推免资格申请表

3.2021年特长生拟推荐学生汇总表

4.2021年推免生拟推荐学生汇总表

5.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议申请表

校长办公室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