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葡萄酒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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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级新生党员资格认定和党组织关系接收的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1-09-23     浏览次数:

为切实做好葡萄酒学院2021级新生党员资格认定和党组织关系接收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以及校党委组织部制定的《新入校学生党员资格认定和党组织关系接收规程》,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2021级新生党员资格认定和党组织关系接收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组  长:郭建东

副组长:徐三友

秘  书:朱美蓉

成  员:张予林、宋育阳、孟江飞、沙  青、王雅楠、袁 伟

二、工作原则

(一)党员资格认定原则

1.材料齐全(包括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培养教育和考察材料等),程序完备,档案材料上的时间不矛盾且无涂改;

2.申请入党时年龄满18周岁;

3.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满一年以上发展为预备党员;

4.复读生在户口所在地按规定程序发展且材料齐全;

5.党组织关系必须是高校党委或县(区、市)以上党委组织部介绍;

6.党组织关系及入党材料须在当年的9月30日以前转入学院党委。

(二)党员资格不予认定原则

1.在校学生未在本校发展(因中途停学在原籍入党的复读生除外);

2.入党志愿书及相关材料出自一人之手,时间前后矛盾且有多处涂改;

3.申请入党时年龄不满18周岁;

4.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不足一年就发展为预备党员;

5.上级党委未审批;

6.介绍人未填写意见或上级党委没有指派人谈话;

7.预备党员转正没有支部大会决议,党委就直接审批同意;

8.无特殊原因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及发展党员材料在当年的10月1日以后交学院党委。

三、工作安排

新生党员资格认定工作由沙青牵头组织实施。各党支部书记积极配合开展。具体安排如下:

(一)9月14日前,汇总新生党员信息。分别由2021级本科生辅导员和研究生辅导员通知新入校学生党员,收取组织关系介绍信、发展党员材料,并填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21年转入新生党员登记表》,并报党务秘书。(注意:新入校学生党员组织关系由高校党委或县(区、市)以上党委组织部介绍。)  

(二)9月14日-10月24日,核查新生党员材料。根据党员资格认定原则及发展党员材料专项调研核查有关要求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情况报学院党务秘书汇总。审核中如发现问题较多,应第一时间与党员的党组织关系转出党组织沟通,要求对发展党员材料进行补充完善或者说明,如无法提供,则党员资格不予认定,其入党材料和组织关系介绍信报党务秘书,由所在党委保存备查。

(三)10月25日-10月28日,审查认定结论。学院根据新生党员材料核查结果,得出认定结论。具体如下:

1.对审核无问题的新生党员,党员资格给予认定。党务秘**党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2.对审核中党员资格不予认定或无法界定的,召开学院党委会研究讨论,并将其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生源地、不认定原因、处理结论)报组织部备案。该新生可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继续培养,通知本人并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进行谈话,切实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

(四)10月29日,上报新生党员资格认定结果。将新生党员资格认定结果报组织部。

四、工作要求

相关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新生党员资格认定工作的重要性。要熟悉工作流程,严格把关,认真对材料进行审查;要加强协作和交流,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沟通和解决,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