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下午,葡萄学党支部在党团会议室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学习,由党支部书记惠竹梅同志为支部成员讲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七章“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院党委书记郭建东参加并指导。
惠竹梅同志结合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典型案例,细致讲解了违反组织纪律的相关行为和对应处分。进一步深化党纪学习教育,引导支部党员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习《条例》,推动《条例》学深学透、入脑入心,切实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
在本次党课之前,支部党员已经通过自学、影片视频、在线测试等多种方式对《条例》进行了学习。惠竹梅同志从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表现形式,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不落实组织决定、不按规定说明和报告、搞非组织活动、违规选任干部、违规谋取人事利益、侵犯党员权利、违规发展党员、违反出国(境)管理规定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讲解,并结合10个具体典型案例,使党员对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进一步理解和深化。
学习过程中,各位党员同志对讲解的案例进行了积极研讨,并由葡萄酒学院党委书记郭建东同志为大家进行了解答,一问一答中,增强了每位党员对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及处分的认识,将学习《条例》走深走实。大家纷纷表示,这次党课是一次触及灵魂的党性洗礼,深入学习了《条例》修订的新变化、深刻意义,领会了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思想内涵、内在逻辑。作为党员,要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以《条例》为基本行为准则,认真履行好党章赋予的权利和义务,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扎实的作风投入到科研工作中,努力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