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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与葡萄酒工程专业培养方案(2014版)

       发布日期:2017-10-1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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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葡萄与葡萄酒工程

一、培养目标

1.人才培养目标

1)基本培养目标

培养的学生身心健康、知识结构合理,有健全的人格、高尚的人文情怀和社会责任感,有一定的批判思维与创新能力、科学研究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终身学习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具有国际视野和团队合作精神。

2)专业培养目标

培养具备生物学、化学、园艺学、工程学和管理学等基础理论与基本知识,掌握葡萄与葡萄酒科学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葡萄与葡萄酒行业从事生产、管理、新技术研究、新产品开发的工程技术人才。

2.毕业生应掌握的知识

1)毕业生应掌握的基本知识

A1.历史、哲学、文学、艺术等领域的基本知识(培养学生具有正确的历史观、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审美观)

A2.社会科学学科研究方法的基本知识(让学生掌握社会科学的基本知识,了解基本研究方法,具有人文情怀和社会责任感)

A3.数理与逻辑分析以及物理学的基础知识(让学生掌握数理与逻辑分析、大学物理的基本知识)

A4.现代信息技术的基本知识(让学生掌握现代网络技术、通信技术和信息处理技术等的基本知识)

A5.生态环境、生命科学、经济管理等方面的基本知识(让学生掌握自然环境与社会发展、经济管理与社会科学、科技发展与文明传承、文明对话与国际视野等方面的基本知识)

2)毕业生应掌握的专业知识

A6.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园艺学、工程学、管理学等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

A7.葡萄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及葡萄基地建设、优质葡萄生产技术

A8.葡萄酒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及葡萄酒酿造技术

A9.葡萄酒工程学理论,葡萄酒工程项目规划设计,葡萄酒工艺设计、生产设备原理及使用

A10.葡萄酒市场营销的基本理论与方法

A11.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

A12.葡萄与葡萄酒学专业英文基础知识

A13.以葡萄为原料的食品生产技术

3.毕业生应具备的能力

1)毕业生应具备的基本能力

B1.清晰思考和用语言文字准确表达的能力

B2.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B3.批判性思考、创造性工作以及终身学习的能力

B4.组织、管理与领导能力,与人合作共事的能力

B5.对文学艺术作品的基本鉴赏能力


2)毕业生应具备的专业能力

B6.掌握葡萄生产的理论和技术

B7.葡萄酿酒技术

B8.葡萄酿酒设备使用维护及葡萄酒项目规划设计

B9.市场营销

B10.具备在行业从事生产、管理、市场营销和新技术研究、新产品开发的综合能力

4.毕业生应养成的素质

1)毕业生的基本素质

C1.志存高远、意志坚强(以传承文明、探求真理、振兴中华、造福人类为己任,矢志不渝)

C2.刻苦务实、精勤进取(脚踏实地,不慕虚名;勤奋努力,追求卓越)

C3.身心和谐、视野开阔(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具有对多元文化的包容心态和宽阔的国际化视野)

C4.思维敏捷、乐于创新(勤于思考,善于钻研,对于推陈出新怀有浓厚的兴趣,富有探索精神并渴望解决问题)

2)毕业生的专业素质

C5.熟练掌握、灵活应用(以理解专业知识为基础,将知识在具体的实践中熟练应用)

C6.勤于思考、运筹决策(科学的思维、运筹帷幄、科学决策)

C7.不断学习、更新知识(具有较强的获取知识信息的素质)

C8.解放思想、勇于创新(敢于质疑、富有创新意识)

C9.爱岗敬业、加强服务(热爱专业、具有很强的敬业精神)

二、基本要求

学习生物学、化学、园艺学、葡萄与葡萄酒学等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葡萄生产、酿酒技术、酿酒设备使用及维护、市场营销等专业技能,具备在葡萄与葡萄酒行业从事生产、管理、市场营销和新技术研究、新产品开发的综合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园艺学、工程学、管理学等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

2.葡萄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及葡萄基地建设、优质葡萄生产技术;

3.葡萄酒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及葡萄酒酿造技术;

4.葡萄酒工艺设计、生产设备原理及使用;

5.葡萄酒市场营销的基本理论与方法;

6.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

三、主干学科及相关学科

主干学科:发酵工程

相关学科:葡萄与葡萄酒学、果树学

四、主干课程

葡萄学、葡萄酒学、葡萄酒工程学、葡萄酒市场学

五、实践教学环节

实践教学共31.5周,包括军训、劳动、社会实践、工程训练、葡萄园田技能训练、葡萄夏季管理实习、葡萄冬季管理实习、葡萄酒营销实习、葡萄酒校内生产实习、葡萄酒厂生产实习、葡萄酒后期管理、葡萄酒项目可行性研究等。


六、学分分配

      课  程

            学  分

课程教学

实践教学

环节

合计

必修课

选修课

通识类

学科类

通识类

学科类

学分

66

17.5

6+X

68

32.5

190+X

额定学分

66

17.5

6

38

32.5

160

学分比例(%

41.2

10.9

3.8

23.8

20.3

100

七、学制

四年

八、授予学位

工学学士

九、毕业条件

毕业额定学分:160学分(课内)+8学分(课外)。

课内:必修课83.5学分,选修课44学分,实践教学环节32.5学分。

课外:创新创业与素质教育8学分,

取得额定学分,方可准予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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